這幾天,杭州二中白馬湖學校向全體師生,發(fā)出了一封《關于合理使用社交媒體倡議書》,建議同學們在16周歲之前,盡量遠離社交媒體,不注冊社交賬號。這條倡議,很快引起了大量討論。
這讓人想到了最近的一條新聞:澳大利亞通過法案,16歲以下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社交媒體平臺。這一舉措在世界范圍內都引發(fā)了關注和討論。有聲音指出,澳大利亞之所以如此立法,是“社交媒體可以成為欺凌者的工具、同齡人壓力的平臺、焦慮的推手、詐騙者的工具。最糟糕的是,它還可以成為網絡捕食者的工具”。
過度沉溺社交平臺對青少年造成負面影響,確實在全球范圍內普遍存在,已經無法回避。眾多研究指出,發(fā)生在未成年人中的網絡暴力、手機成癮、視力下降等,都與社交媒體的普及有一定程度的關系。
當然,也有人覺得對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不能因噎廢食,“不能一禁了之”。但既然是倡議,而且只是在16周歲之前“盡量遠離”社交媒體,不注冊社交賬號,就談不上因噎廢食。在“未成年人模式”等措施未完全落到實處的情況下,讓孩子盡量遠離社交媒體,待到16歲、心智相對成熟之后再使用,當然可以試一試,看看效果。
讓未成年人與手機、網絡保持距離,也是社會的共識。比如2021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要求,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實際上,其他不少國家也有類似的規(guī)定。可見,人們越來越認識到,青少年對互聯網的擁抱不是毫無保留的,必須得劃定一個合理的界限。
現在的關鍵,在于找到“遠離社交平臺”之后的替代方案。青少年接觸社交媒體,本身是一種“自然而然”的現象——豐富信息的攝入、同輩之間的社交需求、單純的娛樂放松等,很容易把青少年吸引過去。那么,倡議孩子遠離社交媒體之后,這些基礎需求能否得到填補,恐怕才是學校倡議能否實現的關鍵。
杭州這所學校倡議,設定一個“無手機時段”,建議家長和孩子一起戒斷手機;提出用豐富的課余生活,來代替社交平臺的使用,“豐富的家庭生活,可以讓他們花時間做更有意義的事”。這些考慮都是必要的,但由此會不會給家長帶來新的負擔,以及一些家長能不能管住自己的手,和孩子一起戒手機,也是需要考慮的現實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倡議未成年人“遠離社交平臺”,不能簡單理解為“斷網”,在信息化時代,“斷網”不可能做到,也沒這個必要。但是,“16歲前不注冊社交賬號”的倡議,依然值得認真對待。正視社交媒體給青少年帶來的沖擊,也不妨對杭州這所學校的“試驗”效果保持觀察。
社交平臺,16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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