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貪腐的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25日面臨8項新指控,包括向他人索取價值1.8萬新元(1新元約合5.4元人民幣)的禮物。易華仁在庭上表示不認罪。
新加坡亞洲新聞電視臺25日報道稱,8項新指控是根據新加坡《刑法》第165條提出的,該條規(guī)定,公務員若接受、索取或同意接受、企圖索取任何有價值、未付款或少付款的物品,且與對方有公務關系,皆屬違法。據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稱,易華仁在主管交通部期間向林增控股董事林國城索取禮物,包括一輛價值約7900新元的布朗登折疊自行車、20余瓶威士忌及葡萄酒,以及高爾夫球桿等。
亞洲新聞電視臺稱,易華仁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索賄發(fā)生時,明確知道林國城的業(yè)務與其掌管的交通部有關聯(lián)。報道稱,新加坡總檢察署表示,將在易華仁的案件結束后,繼續(xù)調查林國城?!堵?lián)合早報》稱,林增控股表示,若有重大進展將適時發(fā)布公告。
現(xiàn)年61歲的易華仁今年1月出庭受審,目前他總共面臨35項指控,32項指他以公務員身份索取禮物,其他指控包括抵觸防止貪污法令、妨礙司法公正等。路透社報道說,如果貪污罪名成立,易華仁可能會被處以最高10萬新元的罰款或面臨7年監(jiān)禁。
易華仁今年1月請辭交通部長。他于2月8日向法院申請在保釋期間(2月16日至3月4日)出國,陪伴即將到澳大利亞讀大學的兒子熟悉新環(huán)境。隨后易華仁稱病,通過律師向法院申請延長出國期限16天。法院批準他的請求,但勒令其必須在3月20日將護照交給貪污調查局。返回新加坡后,易華仁25日早上再次現(xiàn)身新加坡國家法院。
路透社稱,易華仁貪腐案的陰影籠罩著新加坡。新加坡以清廉的政府而自豪,很少受到貪污和政治丑聞的影響。上一次涉及部長的腐敗案件發(fā)生在1986年,當時新加坡國家發(fā)展部部長鄭章遠因涉嫌收受賄賂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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