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這個地方丟了。27年了,我一直都沒有離開這兒……”
2016年,總臺《法治在線》欄目曾報道過羅興珍的故事,她的兩個孩子華蘭和華白在1996年時被余華英拐走。此后的二十余年,羅興珍一直苦守一個修鞋攤,盼望著兩個孩子有一天能夠回來。
今年9月18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一審判決,余華英被判處死刑。根據(jù)法庭查明的事實,1993年到1996年期間,余華英與同伙為牟取利益共拐賣了包括華蘭和華白在內(nèi)的11名兒童。
01
11名兒童被拐 家庭命運就此改寫
在貴州省都勻市長途客運站附近的一個修鞋攤,總臺記者見到了等待孩子歸來的羅興珍。此時的她,比2016年第一次接受采訪時蒼老了許多。
1996年7月3日,羅興珍的一雙兒女華蘭、華白被人販子拐走,在四處尋找無望后,羅興珍守著自家的修鞋攤,一守就是27年。 她的愛人到廣東、福建等地尋找線索,原本好好的四口之家,就此天各一方。
因孩子被拐走而改寫命運的,不只羅興珍一家。
陳丙連:我兒子丟后三天,我頭發(fā)全白了。
楊妞花:我們?nèi)迦艘娮C我們家從一個幸福的家庭到落魄,見證我們家從丟失一個孩子到房屋倒塌,到家破人亡。
二十多年過去,這些家庭的痛苦仍歷歷在目。而痛苦的根源都來自同一個人——人販子余華英。
02
流竄多地租房熟悉環(huán)境
物色拐騙目標
庭審中,根據(jù)公訴機關(guān)的指控,被告人余華英與同伙龔顯良自1993年至1996年期間,為牟取非法利益,長期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流竄,通過租住房屋、熟悉當(dāng)?shù)丨h(huán)境,物色合適的孩童進行拐賣兒童活動。二人通過上述手段作案八起,將華蘭、華白等11名兒童拐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中間人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
目前,余華英的同伙已去世,兩名中間人已另案處理。
2004年,余華英曾因拐賣兩名兒童,被云南省大姚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經(jīng)減刑于2009年刑滿釋放,當(dāng)時余華英還使用了假名張蕓。 這次落網(wǎng),余華英隱瞞的不只是她的真名,還有她拐賣11個孩子的罪行。
2022年6月,余華英再次被戴上手銬,送上法庭。而這一次的審判,與當(dāng)年被她拐賣的一個5歲女孩楊妞花有關(guān)。
楊妞花:我清楚地記得余華英打我,在哪個角落打的,怎么打的,我都清楚地記得,我永遠都不會記錯。
楊妞花五歲時被“新鄰居”拐走 被拐過程歷歷在目
楊妞花1990年出生于貴州省畢節(jié)市織金縣,家里有父母、姐姐和她共四口人。為了給女兒創(chuàng)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在楊妞花五歲時,一家人搬到貴陽。
1995年冬天,楊妞花家隔壁搬來一對母女。鄰居阿姨說話溫柔,她的女兒年紀也與楊妞花相仿。這位阿姨經(jīng)常趁楊妞花爸媽不在家,帶著女兒找她玩。
楊妞花:鄰居阿姨一直問我想要什么東西。我想了一下,我最需要的是織毛衣的簽子。
楊妞花回憶,鄰居阿姨帶著自己坐汽車轉(zhuǎn)火車,輾轉(zhuǎn)到了河北邯鄲,下火車后阿姨并沒有給她買毛衣簽子,而是把她關(guān)在了一個屋子里。據(jù)楊妞花事后回憶,當(dāng)時應(yīng)該是在給她尋找買家。每天屋子里進進出出很多人,在他們的交流中楊妞花得知,“鄰居阿姨”名叫余華英。而此后,余華英也露出了本來面目。
楊妞花:我想上廁所,她買了兩份炒餅,說讓我等一會吃完之后再去。她一看我褲子濕了,就開始踹我,最后揪著我的頭發(fā)把我揪起來,我也是從這一系列事情中記住了她的長相。
最終,余華英以3500元的價格,通過中間人把楊妞花賣給當(dāng)?shù)匾粦粜绽畹娜思摇?/p>
03
楊妞花提供被拐準確信息
多方努力下 余華英終落網(wǎng)
楊妞花在養(yǎng)家沒有受到虐待,奶奶和養(yǎng)父都對她很好,但她一直記得在貴州的父母和姐姐。22歲時,楊妞花組建了自己的家庭,婚后生了三個可愛的兒女。
2012年,她決定尋找家人。聯(lián)系志愿者、發(fā)布尋親信息、采血入DNA庫……楊妞花有過嘗試,有過期待,但最后都一次次以失望告終。
直到2021年3月,她接觸到短視頻平臺,決定在網(wǎng)絡(luò)上發(fā)布尋親視頻試一試。這次,很快就有了消息:楊妞花的家人聯(lián)系到了她。隨后,通過DNA比對,最終確定了姐妹兩人的親緣關(guān)系。
26年過去,楊妞花終于找到了自己的親人,她想盡快回家看一看父母和姐姐。然而,她的喜悅很快被一個噩耗沖散——在她被拐后,父親于1997年積郁成疾去世;1998年,精神備受打擊的母親也去世了。
從那時起,楊妞花輾轉(zhuǎn)河北、貴州多地,向警方提供余華英的犯罪線索。
2022年6月,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對該案件立案偵查,并對余華英展開網(wǎng)上追逃。同年6月30日,余華英在重慶市大足區(qū)被抓獲。
由于楊妞花提供了自己當(dāng)年被拐的準確信息,余華英這次落網(wǎng)后,再也無法隱瞞自己拐賣其他11名兒童的犯罪事實。今年9月18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余華英拐賣兒童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余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其行為已構(gòu)成拐賣兒童罪。被告人余華英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雖有坦白情節(jié),但其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yīng)依法嚴懲。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楊妞花:我一直在盯著法官,我就等著她宣判。直到她宣判死刑的那一刻,我感覺就像打了一場勝仗一樣。
04
11名被拐兒童相繼被找到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將于11月28日二審
余華英落網(wǎng)后,貴州警方根據(jù)她的供述和DNA比對結(jié)果,找到了陳丙連的小兒子肖正俊,他也是當(dāng)年11名被拐兒童中最后一個被找到的。
而在貴州都勻的羅興珍,依然在等著自己的孩子。
根據(jù)庭審記錄,在余華英案開庭之前,都勻警方已經(jīng)找到華蘭與華白的線索,羅興珍說,兒子華白一直沒有做DNA鑒定,但曾經(jīng)回到都勻,匆匆與她見了一面就走了。女兒華蘭雖然做了DNA鑒定,但至今還沒有與她相認。
27年時光,兒子與女兒都已長大,羅興珍卻依然留在1996年7月3日那個下午,等待著自己的孩子回家。
孩子找到了,被偷走的時光卻再也無法倒回。11月2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對余華英案進行二審。
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ID:cctvnewscenter)綜合《法治在線》
記者:張李彬 趙旭飛 常楊 張譯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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