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ner咖啡在同一天發(fā)生兩起咖啡師與顧客沖突的事件。雖然Manner咖啡在道歉中稱,“第一時間向顧客致歉,也對當事咖啡師伙伴進行了安撫”。但“伙伴”一詞,顯然名不副實。
Manner多位咖啡師自曝像牛馬,高強度工作,8小時做500杯咖啡,低薪資待遇,遲到、事假就扣1000元。這與幾十億身家的企業(yè)老板能是伙伴嗎?
而且,最初Manner的回應是涉事員工已被辭退,豈會有“一辭了之”的伙伴?
打工人也不認這個“伙伴”。網友們對此嘲諷:“咖啡界有了自己的血汗工廠。”
上海市總工會的發(fā)文同樣不認可,其文中稱,Manner咖啡員工的“歇斯底里”可能源于“情緒勞動”過重。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內耗大”。
怎么解決呢?仗義姐認為,一定不能轉嫁給消費者解決,消費者購買的是服務而不是“義務”。
也一定不能要求員工自己解決,員工對于來自上層的安排和決策,絕大部分時候只能被動地接受。
必須是企業(yè)發(fā)揮應有的作用,把員工當作真正的伙伴而非“耗材”。這是企業(yè)管理者的職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