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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媽媽獲賠27萬元:待判決生效賠償款將捐給社會

2024-07-28 09:49:05 來源:紅星新聞 作者:陳卿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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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4起民事案件三勝一??!江歌媽媽獲賠27萬元:待判決生效賠償款將捐給社會

江歌媽媽江秋蓮對外發(fā)布消息稱,7月25日收到4份民事判決書。其中3起為江秋蓮起訴的案件,被告均被判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分別為9萬元、10萬元和8萬元,共計27萬元,“待到判決生效,賠償款到位后,我依然會捐給社會。”而另一起案件為青島律師起訴江秋蓮,江秋蓮敗訴需要賠償律師費5000元,并在微博道歉2天。

3起名譽權糾紛案江秋蓮勝訴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判決書顯示,勝訴的3起案件均系北京互聯網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其中,被告張勝華(微博賬號:特別調查員)、林棟(微博賬號:免費寫手)均從2017年起發(fā)布大量相關失實言論,被告王瑩(微博賬號:我就是兆兆?。﹦t是從2019年起發(fā)布失實言論。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江秋蓮曾提交精神損害方面的證據。2019年的門診記錄顯示,江秋蓮因2年前女兒被害,出現失眠、早醒、悲傷和整日哭泣,談到網上許多攻擊她和女兒的內容,情感低落,初步診斷為創(chuàng)傷后抑郁狀態(tài)。

勝訴的3起案件中,法院認為,3名被告發(fā)布的相關不實或帶有侮辱性的內容,侵犯了江秋蓮的名譽權,3名被告均被判需公開道歉,并賠償江秋蓮精神損害撫慰金。

江秋蓮提到,當初起訴時她還不太懂法律,這次她勝訴的3起案件,如果放到現在,她會選擇刑事自訴起訴他們。7月27日,江秋蓮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她提起刑事自訴并立案在審理的案件有4個,民事轉刑事的案件有一個,刑事自訴提交在審核還沒有立案的案件有5個,民事已立案在審理的案件有4個,在調查身份信息中的案件有100多個。提起多起案件需要耗費大量精力,但江秋蓮表示,“這是我活著就必須做的事。”

敗訴案件原告曾系江秋蓮委托律師

另一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并作出一審判決,江秋蓮敗訴。判決書顯示,這起案件中,江秋蓮曾委托原告張海律師擔任法律顧問,負責江歌在日本留學遇害一事索賠的法律顧問工作,期間,張海掃描過江歌遇害案部分卷宗。后雙方經協(xié)商解除合同。法院認為,原告與被告江秋蓮作為曾經的合同相對方,理應基于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合同義務,并妥善處理因合同履行產生的分歧及爭議。當卷宗泄露爭議在網絡上產生后,雙方應當能夠預見到自己的相關言論會引起廣泛關注,因此在發(fā)表相關言論時應當盡到審慎的注意義務,避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法院還認為,從現有證據來看,江秋蓮在微博中指向原告泄露卷宗、篡改卷宗、套路被告江秋蓮、劉鑫受原告指點、原告為網絡黑惡勢力團伙等相關言論內容缺乏事實依據,超出了合理的限度范圍。此外,江秋蓮對原告進行評論時應克制自身情緒,從涉案微博內容來看,具有一定的侮辱性質,超出了對他人進行評價的正當言論范圍。從主觀上看,江秋蓮在發(fā)表或轉發(fā)涉案微博時已有眾多粉絲,應當能夠預見涉案微博的發(fā)表或轉發(fā)會引起其他網絡用戶廣泛關注,仍然未對其中的內容盡到審慎的注意義務,主觀上具有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2024年7月23年,北京互聯網法院作出判決,判令江秋蓮公開向張海道歉,并賠償張海律師費5000元。

責任編輯:高瑋怡
關鍵詞: 江歌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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