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2歲走進廣西桂林貓兒山的第一天起,桂林市公安局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分局貓兒山派出所民警楊伯倫就錨定一個目標——守護好這片綠水青山。
38年來,楊伯倫巡邏里程超過30萬公里,巡護林區(qū)1.7萬公頃,查處林業(yè)案件160余起,救助野生動物5000余只,救援受困遇險群眾200余人,以實際行動踐行著“保護漓江、保護桂林山水”的職責使命。
楊伯倫愛這座山、這片水,更愛這里淳樸的鄉(xiāng)親。正因為愛得深沉,所以他更懂得自己肩上的重任。
每天天不亮,楊伯倫就和同事帶著干糧啟程巡山。巡邏中,他們不僅要觀察是否有人進入過原始森林核心區(qū)域,還要留意植物的生長情況以及珍稀動物棲息的痕跡,查看保護區(qū)內界點有無異常。
桂林地區(qū)素來有“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說法。貓兒山一帶天氣變化多端,往往出發(fā)時還是艷陽高照,走到一半就會烏云密布、暴雨傾盆。
有一次,楊伯倫巡山剛走到一處懸崖旁,突降大雨。當時天色已晚,楊伯倫只能摸索到北面的山隘里找塊石頭躲避。山里的夜晚異常寒冷,渾身濕漉漉的楊伯倫在饑寒交加中熬過了一夜……對于這種突發(fā)情況,楊伯倫早已習以為常。
這樣的工作,苦嗎?
當然苦!但楊伯倫卻不怕苦。山路崎嶇、荊棘密布,擋不住楊伯倫前進的道路和堅定的決心。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當地交通狀況較差、通訊技術落后。剛剛參加工作的楊伯倫憑著一雙腳丈量大山,碰上緊急情況,更是疾步如飛。時間一久,楊伯倫練出了“跑山”的絕技,在山野間奔跑、跳躍如履平地。
即便是后來村里通了公路,警車可以開到山下,貓兒山派出所民警上山巡邏還得靠兩條腿。工作以來,楊伯倫磨破了120雙鞋。
這樣的工作,怎么堅持下來的?
“我是一個農民的兒子,是黨和國家的培養(yǎng)改變了我的命運,我唯有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守護這片林海,才能不辜負鄉(xiāng)親們的期望。”楊伯倫的回答帶著山里人的樸實。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科技的進步,黨和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關于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生態(tài)文明建設成效顯著。同時,警務科技信息化建設也進一步為桂林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賦能——桂林市公安局構建“人巡、車巡、無人機巡”三位一體式巡查巡防模式,在全市各重點生態(tài)環(huán)境領域設置高清攝像頭,各系統間實現了無縫鏈接、數據共享。
如今,楊伯倫可以嫻熟地使用無人機、現場勘查設備等尖端警務設備,在貓兒山上方用“天眼”開啟巡邏,巡邏方式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山蛙是國家保護動物,由于一些群眾不知法也不懂法,前幾年盜獵山蛙的情況時有發(fā)生,這讓楊伯倫下決心加大普法力度,改變現狀。
如何將枯燥的法律條文變得通俗易懂,讓群眾入腦、入心?楊伯倫絞盡腦汁想了很多法子。
楊伯倫結合傳統民族習俗,與周邊社區(qū)的中老年協會、民間文藝隊開展“共建生態(tài)家園”社區(qū)宣教活動,利用唱山歌、廣場舞等形式開展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普法宣教活動。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野外生靈也有家,保護要靠你我他……”楊伯倫自編自導的普法山歌在當地村民間傳唱度很高。
“我唱得一般,但大家愛聽我唱。把法律知識變成山歌,能讓人聽得懂、聽得進,這也是發(fā)動群眾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好法子。”
楊伯倫為人樸實,總是為群眾著想。大家都說:“他不是光靠嘴說,而是正兒八經做實事的人。”
選擇當警察,就是選擇責任和奉獻。38年的熱血與擔當,楊伯倫懷著對生態(tài)保護事業(yè)的滿腔熱情和對這片土地深沉的愛,甘守寂寞堅守崗位,做忠誠的“守山人”。(人民公安報記者 常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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